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,明確經濟責任,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、賬物相符,防止固定資產流失,根據有關財經法規(guī),制定本制度。
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、建筑物、交通工具、通用設備、專用設備、圖書及其他固定資產等。
一、采購
1.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,并注明名稱、品種、規(guī)格、數量、用途。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。
2.購物報銷單須有經辦人、負責人、固定資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。
3.凡列入政府采購項目,必須按規(guī)定的程序辦理,手續(xù)完備后方能采購。
二、驗收入庫
1.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。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、購物清單、購物發(fā)票三者缺一不可,并登記造冊。將會計入賬聯及時交財務入賬。
2.入庫時要區(qū)分物品性質,危險品、易腐蝕物品、易爆物品等區(qū)別對待,妥善保管。
3.根據勤儉辦學原則,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,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。學校分管領導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(zhí)行情況。
三、造冊登記
1.學校所有物品的造冊登記工作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。
2.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,分別登記造冊。
3.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報表。
四、領用、借用及賠償
1.倉庫存放物品,由固定資產管理員統(tǒng)一管理。
2.教學設備和器材首先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入庫建賬,經校領導審批轉交教務科用于教學使用后,由教務科專人負責保管,建立健全教學設備和器材管理賬。
3.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,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。
4.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。
5.每學期結束時,固定資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出借物品、統(tǒng)一管理。
6.人員調動、離崗、退休時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。
7.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,如有損壞或遺失,按相關規(guī)定賠償。
五、資產報廢
1.報廢物品要加以區(qū)別,列出報廢原因,若是失竊物品,要有備案記錄,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。
3.報廢單要有校長、分管副校長、財務科長和固定資產
管理員簽字說明。
4.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,要及時入賬。
六、資產清查
1.對所有固定資產,每年進行一次清查,以物對賬、以賬對物,做到賬表相符、賬賬相符、賬物相符。發(fā)生盈虧、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目,保持固定資產賬、卡、物相一致。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。
2.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,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,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參加。
3.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固定資產清查,一般情況安排在當年十二月下旬進行。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、實地盤點為主,以抽查、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,以達到摸清家底、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。發(fā)現差錯應查明原因,經批準后,進行調賬,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,以便核查。本制度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未盡事宜,按上級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